2020年UPS新附加费收费标准发表时间:2019-12-27 17:18 2019年12月27日 非标准包装货物附加费:48RMB/件*燃油 B1、单件重量≥32KG(31.1KG按32KG结算)、单边长度≥120cm 或 次边长度≥75cm; B2、金属或者木质非UPS包装材料的物品和无法完全装入一般纸箱的圆柱形货物。例如:木桶、鼓、圆筒或者轮胎;B3、一票多件的货物,每件平均重量≥32KG; 超大货物附加费:466RMB/件*燃油C1、外围长之和超过300cm的货物(即1长+2宽+2高<300cm),且此件货物最低计费重量为40KG/件; C2、最大限制:单边不超过274cm、单件不超过70KG、外围长之和小于400cm(即1长+2宽+2高<380cm) 超出任一限制条件;C3、超过UPS最大限制,UPS不承运,如果UPS已中转会加收1556RMB/件*燃油; (如货物同时符合C1和非标准货物,将再收取此两项附加费。)"禁运物品附加费:1167RMB/件*燃油 货物违反或不遵守UPS规定的条款或UPS服务或合约服务的条款及细则(包括但不限於禁运的货物、UPS不接受或不定期提供服务的託运) 生效时间:2019年12月28日 |